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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山东省商务厅

创新不动产登记地方服务标准实现“全程网办、一次办结”

发布时间:2022-09-30 阅读次数: 来源: 山东省商务厅

(一)创新再造办理模式,实现“零资料”申请。

一是统一资料提交清单。为减轻办证提交资料多的痛点,通过整合,取消移交结算书、价值确认书等20余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,对保留的法定证明事项通过信息共享、网上核实、告知承诺等方式予以简化,确保每项业务的资料清单不超过5件。二是强化数据信息共享。依托“济南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”,通过区块链数据共享模式,与住建、公安、民政、市场监管、税务、银行、法院等11个部门40余项信息共享。能够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办证材料,不再要求群众提供。三是建立标准的电子化材料。制定各类标准合同范本,群众直接在网上完成房屋买卖合同、赠予合同、水电气热合同、抵押注销证明等材料的填写,形成了标准的电子化申报材料。实现不动产转移、抵押及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等高频及重点登记事项的“零资料申请”。

(二)延伸服务半径,打造“全链条”办理模式。

一是制定“一窗办理”标准,实现“交互链动”。将交易、登记、税务集成至“综合窗口”一窗办理,采取委托授权的方式,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统一受理、统一对外答复、统一规范操作。同时,规范窗口工作标准,加强人员培训和考核,申请人无论是选择先行完税或网签,均可到税务部门、交易部门、登记部门的任一窗口,完成全部业务的办理,实现多个部门业务的“交互链动”。二是向前延伸服务,实现“承前链动”。通过与公证部门联动,办事群众在办理委托、继承等公证事项时,可同时申请不动产登记,公证部门办理公证业务后将信息推送给不动产登记部门;积极与法院对接,建立“点对点”网络查控机制,济南市各级法院可以通过网络查询及网络办理不动产查封、续封、解封等业务,实现不动产查控的全流程在线办理。

(三)疏通线下堵点,施行不见面审批。

一是政银互通“不见面”办。针对抵押登记涉及金融机构众多的问题,在济南市大数据局和人民银行积极配合下,利用人民银行征信专线互联的模式,一次打通了全市50家金融机构(含金融资产公司)的网络互通,出台《不动产抵押登记数据接口规范》地方标准,明确信息共享的内容和方式,实现了10余类抵押登记网上“不见面”办。二是建立异地办理机制。针对“跨省通办”和“全省通办”的不动产登记业务,实施统一的业务规范和操作标准,率先开展济南、青岛、日照、烟台四地的“全省通办”,实现立即审批、即时办结。

(四)简化办事流程,实行“分钟制”改革。

精简环节,将不动产登记簿和制证环节、缴费和领证环节合并,将网上申请的各类房屋转移、抵押登记等业务由三审制改为二审制,将受理与初审环节合二为一。率先编纂不动产登记业务“零基础审核”标准文件123个,建立了标准化审核流程和规范。免收企业购买不动产转移登记、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首次登记的登记费。

(一)流程环节大幅压缩,提速提效成果显著。

标准化体系试运行以来,多数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的外部环节压缩至2个,企业新建或购买不动产登记的外部环节减少为1个;不动产登记时限由原来的10-30个工作日缩短到1个工作日,网上业务实现了立等可取。抵押登记、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等80%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实现了“不见面”服务。通过数据共享取得审核资料,资料不落地,有力屏蔽了造假用假,降低了业务审核人员的风险。通过资料数字化,减少纸质档案资料的扫描入库工作。

(二)办事成本大幅减少,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。

将多个部门的相关业务链接,一站办理、一次办成。通过一系列创新服务举措,近80%的业务类型实现网上办理、自助办理。各类不动产登记的办理环节及成本大幅减少,二手房过户由原来跑七个部门,花费十几天办理变为只来一次,当日办结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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